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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11章 国策【求月票!】(第1页/共2页)

第411章国策【求月票!】

“后人哀之而不鉴之,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。”

奉天殿内,姜星火并没有急着解释这几个名词的意思,而是认真看向殿内的高官们。

“任何变法都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,脱离实际情况去分析总结经验教训,就如同刻舟求剑一般,是不符合客观规律的。”

“那么请问诸位,王安石变法为什么要搞青苗法和市易法?这两个针对国内市场的法,基础是什么?只有搞明白这两个问题,我们才能以史为鉴,看清楚眼下的大明到底需不需要变革国内商业,还是说继续在国内保持重农抑商的政策.海禁的解除与海外贸易的开放,与国内的商业政策并非是捆绑的,如果没有必要性,那么大明国内完全可以如黄尚书所说,继续保持重农抑商的现行政策。”

姜星火的退步,让黄福觉得有些不可思议,或者说,黄福对姜星火如此自信,颇为不解。

【海外贸易】+【重农抑商】的国策组合是否可行?

当然是可行的,对外贸易不代表让国内也充分贸易,虽然有点奇怪,但在短时间内,无疑是能保持住双轨制的。

当然了,如果时间线拉长,那么这种双轨制定然是不可行的,因为海外贸易的充分展开必然会带动国内贸易,到时候重农抑商就维持不下去了。

因此虽然姜星火出现了意料之外的让步,但黄福并不觉得姜星火是真的在为了顺利推行变法而做出妥协,反而是某种胸有成竹的表现。

毕竟,文武双全也太难为人了。

朱棣又get了一个新知识点。

听闻此言,就连一直默默地当隐形人的内阁众人也停下了手中的笔,认真以待。

“海外贸易的事情,臣等已经没有任何可质疑的地方,毕竟短中长期,对于大明来说都是有利的,所以解除海禁,臣等不反对.但国内废除‘重农抑商’,重新提‘四民皆本’,一旦朝廷这么提,那就是对现有社会秩序的巨大冲击,是必须要慎重考虑的,所以臣等请求陛下,有一段时间的验证期。”

尽管姜星火已经打定主意,可在皇帝面前,他依旧装模作样地沉吟片刻,这才摇头说道:“还是要看执行的情况。”

这里要说的是,姜星火最想实现的,当然不是财产私有,而是相反的一条路,但基于目前15世纪的具体时代条件而言,显然是先搞财产私有,把邪龙孵化出来更为靠谱一点,毕竟历史是螺旋上升的嘛。

不然呢?近代英国的文官制跟谁学的?

夏原吉躬身答道。

蹇义这时候也说道:“国师的办法是否可行,总该有个验证,改弦更张也得有个说法。”

“喔?”

姜星火倒也没打算一步登天,他知道朱棣九成九不会接受,这时候也没什么失望.更何况,这有什么可失望的?只要朝廷能够在事实上保护私有财产,那么有朝一日,这个“名”自然会与“实”相匹配。

“如果你的财产随时可能会被剥夺,那么就算你公平交易,又有什么用的?或许下一瞬间,你的财产就不是伱的了。”

“可惜北宋没有,所以王安石变法是在透支北宋的国运,几乎把整个江山给赔掉了。”

听到这句话,内阁众人松了口气,黄福、蹇义也放下了心里的大石头。

“哦?”

“不能!”

朱棣看向两位尚书,问道:“两位尚书的意思是?”

如果承认财产私有,那就意味着对皇权的破坏,这是朱棣这个皇帝,乃至他身旁的皇子和国公们所不能接受的,因为他们的权力,从根本上讲,都源自于皇权。

片刻之后,当圣旨拟好,朱高炽将它送至朱棣面前,恭敬地递到父皇的手上。

这两种政策,几乎是与北宋截然相反的。

只要能达到目的,姜星火不介意给大吸血虫说点好听的。

是的,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什么划时代的创举,只是觉得“哦,国师搞的新玩意听起来挺有道理的,似乎有助于商业的发展,能让商人们开展交易更加清晰、便捷”,也仅此而已了。

姜星火顿了顿才继续说道:“不管是王安石变法还是我们的变法,核心目标就是快速改善国家的财政情况,并且最好是不留隐患地改善.那么天下田地总量有限就意味着农业税有限,大明每年能收上来的农业税是一定的,所以我们要看向商业能为国家提供的税收,也就是国内商税和海外贸易,海外贸易方才已经分析过了,姜某要说的,便是我们如何吸收王安石变法在商业上政策失败的教训,以及王安石到底失败在了哪里,我们要怎么做,才能让商业上的变法成功,从而让国家的财政实现快速增长。”

答案自然是随着田地商品化的进程加快,田地里的农作物开始追求经济利益,不一定都种小麦、水稻等主食了,而是根据市场上的需求和价格来种植,所以才需要钱来买,而不是直接需要最常用的种子。

朱棣的眉头挑了挑,却又追问道:“那依照国师看,大明还要不要重新启动国内的商业贸易呢?如果有了‘四民为本’的理念,有了‘公司制’、‘民间钱庄’、‘中央银行’,大明的财政收入,就能实现跨越式的攀升吗?”

“是,父皇。”

“至于信贷组织的专业化,便是国家控制的中央银行,以及民间的商业钱庄。”

整个大明的一切,从法理层面,都是大明皇帝的所有物,个人不存在私产。

“便是如此。”

他也读过史书,但倒是真不知道青苗法与北宋的田地商品化有关系,想都没往哪里想,如今仔细想来倒是确实有些蹊跷为什么北宋以前就没人搞青苗法?若是说常平仓,但常平仓是直接放粮食调节的,也就是所谓的“贵量减市价粜,遇贱量增市价籴”,并非是以货币形式,也就是“青苗钱”来放贷。

朱棣想了想后也觉得可行,黄福的提议是老成谋国之见,毕竟“士农工商”的排序,其实是大明社会阶层的排序,如果重新提北宋的“四民皆本”,那么必然会导致百姓思想混乱,不拿出足够的理由或者说一个能交代的说法,是不行的。

“前者,也就是目前宝钞提举司所负责的宝钞发行,以及宝源局所负责的铜钱铸造的集合体。”

被皇帝允许后,徐辉祖自然要表现出忠君爱国的态度来,毕竟他和朱棣这个妹夫的关系可说不上好徐辉祖站起身来拱手行礼,随即侃侃而谈:“臣以为,王安石变法的根本,都在于北宋政权推动的‘不立田制’与‘不抑兼并’两大国策。在宋朝以前,便如夏尚书所言,静态的理财术,无非是‘整顿’和‘节流’这两个手段,而其中的‘整顿’,便是清查田亩,调整田制,然而北宋继承了晚唐以来的两税法制度,国家收税收的是田地的税,而具体某一块田地归谁,国家并不在乎这一点,对于国家来说,只要田地的主人按时足额缴税,那么爱归谁归谁正因如此,北宋干脆彻底放开了田地交易的限制,不再确立某种类似于井田制、均田制之类的制度来维持税基,而是完全按田收税,不在乎田地性质和归属。”

这就是打算让武臣也发言一下了,毕竟刚才都是六部尚书在发言,而在明初这个时间节点上,其实武臣勋贵在朝堂中的力量和话语权,是不弱于、甚至可以说超过文官集团的。

“这个嘛”

原因也很简单,这一个名义的问题。

因为较高的税率将抑制经济的增长,使税基减小,税收收入下降;反之,减税可以刺激经济增长,扩大税基,税收收入增加。

这里要说的是,千万不要把“公司”这个词,理解为近现代社会才出现的。

股份有限公司、有限责任公司、两合公司,这就是纯粹的商业概念,不涉及到任何其他因素的限制,即便姜星火不提出来,再过一百多年,西方商人也搞出来了.通讯和制造力水平都是一样的,凭什么西方商人能做到的,大明商人做不到?没有这个道理的。

听完朱棣的话,几名尚书齐声附和。

“这倒是比当铺要先进不少。”朱棣如是评价。

否则的话,青苗法难道真的是因为北宋就这么倒霉,年年灾害,年年百姓青黄不接,都得向人借钱?

姜星火分析道:“大明如果要对商业政策进行变法,如果想深挖国内商税的潜力,那就必须要构筑基础的中央银行-民间钱庄的货币体系,让货币受控制地流动起来,商业才能发展,要以依靠民间商业自主发展为主,以国家的货币政策调控为辅青苗法所缺乏的,就是相关的一整套能够以商业形式运行的货币体系。”

“姜星火虽不算老成谋国,但这一点倒还稳重。”兵部尚书茹瑺看着姜星火,心头暗暗道。

朱棣展开,扫了一眼上面的内容,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:“诸位爱卿今日辛苦了,而今日的这篇廷论(廷辩内容),就由夏尚书负责撰写吧。”

在场一共四名五军都督府的武臣,也是未来的上将们,但显然,上将之间亦有差距。

“谢陛下恩典。”

朱棣问道:“那国师以为,大明同样也要‘不立田制、不抑兼并’、‘四民皆本’吗?”

“臣民名义上财产私有,朕断然不能接受。”

朱棣挥了挥手:“行政学校的事情,准了。”

“商业交易的最重要条件是什么?”姜星火反问道。

朱棣还是帮了姜星火一把,这个试验期的时间和标准,让姜星火自己定。

——那可都是朕的钱!

“陛下英明神武!”

“后者,则是中央银行要成立专业的货币部门,来负责制定宝钞和铜钱这些货币每年的发行量与回笼量。”

这种议论国家大政的场合,谁没文化谁尴尬,反正李景隆是不尴尬的。

淇国公丘福和成国公朱能,虽然打仗可能会比曹国公、魏国公厉害,但在其他方面,那就是完全的天差地别了.靖难勋贵里95%都是中下级军官出身的实战派,四年前丘福是千户、朱能是副千户,没有靖难这档子事,他俩一辈子都爬不到公侯伯的位置上,更遑论进五军都督府了。

而且其中责、权、利的划分在数千年的商业活动中早就有了类似的概念和雏形,只是没有人提出来这么明确而已,对于众人来说,并非什么不能理解的东西,说白了就是做生意的那点事,谁掏钱、谁收益、谁担责任、谁经营,如此而已。

“是这样。”

所以在某些情况下,想要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,课以重税并非是一个好选择,相反,降低税率反而会起到刺激经济活跃,增加财政收入的效果。

这时候魏国公徐辉祖反而不说话了,曹国公李景隆接过话来:“市易法的根子,其实也在北宋国策上,只不过不是‘不立田制、不抑兼并’的国策,而是‘四民皆本’。”

黄福和蹇义对视了一眼,黄福说道:

“市易法呢?”

冷知识:如果没有姜星火的插手,永乐元年再往后推几十年,公司的雏形,也就是康孟达组织就出现了。

所谓康孟达组织,是合伙经营的一种商事契约,它是最早的一种商业合伙形式,这种新的组织模式与家族共同经营不同,依照这种契约,一方出资而不参加营业活动,另一方则运用自己的设备条件等从事营业活动,双方按出资数额对盈利进行分配,出资者依出资数额对经营亏损负有限责任,而营业者则负无限责任。

答案是显而易见的,当然没有!田地制度上,大明实行鱼鳞册、黄册的“双册”制度;商业政策上,大明执行严格的“重农抑商”政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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